一、民法典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包括工资、奖金以及劳务报酬;还有生产、经营和投资所获得的收益;以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于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举例来说,婚后双方的工资所得是共同财产,一方用共同财产购置的房产也属于共同财产。
然而,婚前财产、一方因人身受到损害而获得的赔偿
二、民法典对于雇佣关系的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雇佣关系的详细规定是什么? 雇佣关系的建立源于雇主与受雇人间缔结的契约条款,而无论该合约是以口头承诺或书面文件的形式呈现。
在实际行业中,普及程度最为广泛的则是使用劳动合同来进行确认。
然而,要准确判定雇佣关系是否真正形成,需从两个维度加以考察:从形式层面来看,需要审查双方是否已经签署了雇佣合同或者形成了口头就业协议;而从实质层面来看,主要有以下两点需要考量:其一,双方在其中的权利和义务是否明确规定了一方需向另一方提供相关服务,同时另一方则需支付相应的报酬;其二,考察受雇员工是否受到雇主的直接支配、领导以及监督,换言之,即是否存在劳动隶属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二十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民法典对于无主物权的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无主物权的相关规定 所谓无主物,即指无人拥有或无法明确所有者身份的物品,例如被遗弃的物品等等。
这类无主物可细分成纯粹意义上的无主物和不上纯粹意义上的无主物两种类别。
其中,纯粹意义上的无主物特指那些由于所有人不明导致无法确认真正所有者的物品;而非纯粹意义上的无主物则指的是那些具有明确所有者但是却因为某些原因导致未知的物品,而并非讼争中的产物。
在关于无主物的法律地位问题上,如果相关法律并未作出专门的规定,那么根据先占原则应当由先占有该物品的一方获得所有权; 然而若法律另有特殊规定,那么对于所有人已然明晰但在实际中仍然未知的埋藏物和隐藏物,将依法归属于国家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八条 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第三百一十九条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了解了民法典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有哪些之后,我们也要清楚与之紧密相关的其他问题。比如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债务的分担原则是怎样的,是按照均等分担还是根据具体情况按比例分担?还有,如果一方存在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另一方该如何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呢?这些都是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相关事务时可能会遇到的复杂情况。如果您在这些方面或者其他与夫妻共同财产规定相关的事宜上存在疑问,不要迟疑,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解答。